各校级学生组织:
按照上级团委的发展团员工作安排,本学期校级学生组织计划推荐“团的发展对象”15名。请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按分配名额推荐“团的发展对象候选人”。
一、推荐要求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二)学习态度端正,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推荐流程与要求
1.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应广泛征求成员意见,按分配名额,择优进行推荐并做好记录(见附件3)。请各部门于9月12日17点前发送汇总表电子版和经指导老师签字的扫描件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zu_xtwzzb@163.com,福州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综合表现情况登记表和会议记录表纸质版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30办公室。
2.校团委组织部将结合各部门推荐人选的工作表现、学生成绩等综合情况,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陈子翔 联系方式:18059253630
附件:
1.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团的发展对象候选人”汇总表
2.福州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综合表现情况登记表
3.福州大学校级学生组织推优工作会议记录表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