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请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按照《2024年校级学生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推荐“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人选。
一、推荐要求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做到遵规守纪,诚实守信,明礼修身,勤俭节约,勤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模范带头作用好;
3.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立足岗位,作风扎实严谨,事迹先进,贡献突出。获得过社会工作突出奖学金者优先;
4.遵守学术规范,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在研究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等方面成绩显著,或能努力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理论,熟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学业有成,综合素质较高,无挂科现象。
二、推荐流程与要求
1.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按附件1分配名额推荐人选。
2.各部门需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9日17点前发送附件2、3电子版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zu_xtwzzb@163.com,并将附件2打印后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30室。
联系人:陈子翔 联系方式:18059253630
附件:1.2024年校级学生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福州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3.福州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