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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州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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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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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新时代美育工作,围绕“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和青年学生实际需要,立足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4月至6月举办福州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薪破茧 梦青春

二、活动项目

学生文化艺术节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引领广大青年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当代大学生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破茧传薪,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体现他们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风貌;展示青年学子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本届艺术节分为艺术赛事、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活动立项、社团活动立项四大类。

(一)艺术赛事

艺术赛事包括主持人大赛、音诗画大赛、舞蹈大赛。其中主持人大赛以学院为单位独立参赛,其他赛事学院可以选择单独参赛或组队参赛,组合学院不超过三个,组队参赛的学院每项比赛均须派选手参赛。各项赛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艺术作品

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与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各学院独立参赛,至少选择两个类别进行参赛,根据专家评委打分进行排名。具体要求请见附件2。

(三)艺术实践工作坊活动立项

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视觉艺术创作实践项目。要求项目关注艺术教育创意,为艺术教育的创新成果和学生的创意理念转化为现场展示和现实产品搭建平台。该项目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材料,从教育性、艺术性、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等方面作为参考指标,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遴选出十个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入选后,将给予经费支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于2026年进行汇报和展示。具体要求请见附件3。

(四)社团活动立项

评选学生社团品牌精品活动,推进学生社团活动精品化、品牌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第二课堂中的育人功能。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遴选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有影响力的学生社团活动给予立项和经费支持。具体要求请见附件4。

三、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设学院优秀组织奖八名。评选条件如下:围绕校文化艺术节主题;结合本学院特色开展文化活动;严格按照校文化艺术节文件要求参加比赛;运用多媒体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协办校级活动的情况。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院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可包括艺术节前期准备、节目排练、演出花絮、宣传情况等文字图片或视频,要求展现各学院在艺术节期间的各项工作,6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2261368561@qq.com,命名为【XX学院】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

2、团体总分奖:以学院为单位,以艺术赛事、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社团活动立项得分累计团体总分。评比出总分第一至八名的学院。总分为100分,其中艺术赛事满分为主持人大赛20分、音诗画大赛25分、舞蹈大赛25分;艺术实践工作坊10分;艺术作品10分;社团立项10分。

3、单项奖:艺术赛事类(主持人大赛、音诗画大赛、舞蹈大赛)、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与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艺术实践工作坊、社团活动立项各评选出10项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与10项优秀社团活动进行立项。

4、指导教师奖:团体总分为前八名的学院的指导教师。

5、优秀个人奖:在本届学生文化艺术节相关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团体总分为前八名的学院每院评选五位,其他学院各三位。

(二)获奖奖励

1、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奖金1000元。

2、获得团体总分奖的学院,第一名奖金3500元、第二名至第四名奖金25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奖金1500元。

3、获得艺术赛事单项奖的学院,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8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4、获得艺术作品单项奖的获奖者,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

5、立项艺术实践工作坊、立项社团给予2000元奖金。


附件:

1. 福州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文化艺术节艺术赛事项目要求

2. 福州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文化艺术节艺术作品项目要求

3. 福州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文化艺术节艺术实践工作坊活动立项要求

4. 福州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活动立项要求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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