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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校级学生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日期: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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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关于做好福州大学2025年“文明班级”“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请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按照《2025年校级学生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推荐“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人选。

一、推荐要求

(一)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福州大学“三种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二)品行作风好。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明礼奉献;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贡献突出,获社会工作突出奖学金者优先。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三)学业表现好。恪守学术诚信,勤奋学习,无挂科现象。主动参与朋辈学业辅导与心理关怀,密切关注身边同学的学习及心理状态,及时予以帮助。

(四)文明表率好。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积极参与各类文化活动、体育锻炼及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不随意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不发表有损学校及师生声誉的言论。

二、推荐流程与要求

1.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按附件1分配名额推荐人选;

2.各部门需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29日17点前发送附件2、附件3电子版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zu_xtwzzb@163.com,并将附件2打印后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30室。

联系人:陈冉 联系方式:19896636351

附件:

1.2025年校级学生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福州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3.福州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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