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学生组织:
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的分配名额,本学期校级学生组织计划推荐“党的发展对象”9名。请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按分配名额推荐“党的发展对象”候选人。
一、推荐要求
(一)“党的发展对象”是经组织培养较为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学院分党校培训合格,组织连续培养时间满1年以上。
(二)学习态度端正,研究生入学以来应无补考现象;本科生入学以来累积的学业课程(必修、限定选修)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入学以来无已修未过课程;②累积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达到本专业前50%;③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无补考现象。
二、推荐流程与要求
1.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应广泛征求成员意见,按分配名额择优进行推荐并做好记录(见附件3)。请各部门于3月17日17点前发送汇总表电子版和经指导老师签字的扫描件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zu_xtwzzb@163.com,福州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综合表现情况登记表和会议记录表纸质版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30办公室。
2.校团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候选名单。组织“党的发展对象”候选人面试,差额选出推荐人选9名。
3.校团委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陈子翔 联系方式:18059253630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党的发展对象”候选人汇总表
2.福州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综合表现情况登记表
3.福州大学校级学生组织推优工作会议记录表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