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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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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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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工作内容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的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其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计划资助名额1000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我校共一个名额。

二、 资助对象推选要求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内地(含民办、高职)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资助推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将相应的申请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递交至所在的学院。

2、学院初评。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初评后,确定推荐名单,各学院仅限推报1人,并于2025年12月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2)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zu_xtwzzb@163.com。

3、学校审核。校团委按照资助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查。

4、公示上报。校团委将开展相关会议讨论审议,确认本校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至省级青基会。


附件:

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

2.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汇总表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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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0108   

传真:0591-2286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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