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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福州大学院级团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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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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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要求,为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各项重要要求,提高共青团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现将做好2025年度福州大学院级团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福州大学各学院团委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重点围绕共青团中央、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的《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2〕5号)等有关文件内容,结合福州大学共青团2025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聚焦落实团委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形成《2025年度福州大学院级团委书记述职评议内容清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清单》)。

三、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一)述职范围

2025年度各学院团委工作

(二)述职评议方式

1.工作量化评估

校团委根据《清单》中指标进行量化计分;各学院团委书记需提交述职报告(1500字)。

述职报告原则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成绩清单”,需系统梳理本学院共青团工作的特色做法、亮点成效以及所承办的校团委重要任务,清晰呈现实际工作情况;第二部分是“问题清单”,应结合本学院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领域与环节,查找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第三部分是“任务清单”,围绕下一年度的重点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

2.现场述职考察

各学院团委书记开展6分钟现场述职,综合形成考核结果。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团委于12月12日前将述职报告及相关考评指标的支撑材料(包含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校团委秘书处邮箱fzutwmsc@qq.com。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团委述职材料。现场述职考察时间暂定12月23日前后,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评议等级

述职评议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述职评议等级为“好”的学院团委方可申报当年校级五四红旗团委,评议等级为“差”的学院团委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


附件:2025年度福州大学院级团委书记述职评议内容清单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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